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2564651/2023-00024 成文日期:   2023-0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市科规发(2023)6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5 15:20:51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相关立项程序,确定2023年度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共427项(含B类75项),包括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4项,攻关计划49项,公益技术研究项目266项,自然科学资金项目58项。为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在线生成合同书(任务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应签订合同书,非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应签订任务书。湖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根据项目申报内容,自动生成合同书或任务书(https://kjdn.huzhou.gov.cn/base/online/matter/list)。2023年8月10日起,申报个人(企业法人)登录后可通过用户中心、我申报的项目、查看申报详情、合同书(任务书),查看合同书(任务书)内容。
  二、确认合同书(任务书)内容。合同书(任务书)规定的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和经济指标、预期成果、经费预算是项目验收(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结题)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调整。其中市财政科技经费补助金额以本通知文件为准。项目组成员变更请备案合同书(任务书)后自行通过系统申请调整。如需调整其他内容,可在线提出调整申请,或通过区县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联系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处理;内容无误的,确认合同。请于8月25日前提交确认。
  三、纸质备案合同书(任务书)。合同书(任务书)提交确认后,区县科技局与归口管理部门有查看权限,请确认区县、部门配套经费准确无误。市科技局将于9月5日前完成审核。请申报个人(企业法人)于9月20日前下载打印带有“审核通过”字样水印的合同书(任务书)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签字、承担单位盖章后经区县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集中报市科技局。其中合同书还需要区县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市科技局盖章后返回合同书(任务书),请申报个人(企业法人)及时在系统中上传扫描件,完成备案。
  四、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区县科技局与归口管理部门应协助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部门预算单位应做好2024年年初预算。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合同书(任务书)约定,组织项目实施,力争早日取得成效;并按照《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经费使用和管理职责,保障研发费用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区县科技局联系电话:
  吴兴区:2289298
  南浔区:3021517
  南太湖新区:2389631(高新)、2389561(农社)
  德清县:8886279(计划科)、8886272(农社科)
  长兴县:6011739(规划科)、6023321(高新科)
  6028783(农社科)
  安吉县:5220971(计划科)、5220389(农社科)
  市科技局咨询电话:
  规划处:2667101;2667161
  办公室:2667157
  高新处:2667102
  农社处:2667123
  邮箱:jhc60@163.com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