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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州市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省和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根据市政府《关于支持创新创业创强十条政策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要求,围绕全市八大产业链的重大技术需求,在前期公开征集、专家把关基础上,确定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项目揭榜方通过湖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
https://kjdn.huzhou.gov.cn/base/reveal-order,以下简称“创新云平台”),按通知要求填报项目揭榜申报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经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二、揭榜条件
  本次揭榜面向全市范围有研发实力的企业等法人单位,以组成创新联合体的形式揭榜。揭榜方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揭榜方为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由创新能力突出的优势企业牵头,整合多方科技力量,按照自愿原则组建。创新联合体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科研条件、研发实力和稳定的人员队伍及必要的研发投入等,有能力完成榜单提出的任务,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牵头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应达到3%。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三)申报单位不受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量限制。项目负责人不受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量限制。
  (四)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揭榜挂帅项目和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五)项目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揭榜程序
  (一)信息维护。用户通过单位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创新云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
  (二)项目揭榜。申报人登录创新云平台,点击揭榜挂帅具体榜单,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揭榜,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归口部门审核。归口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正式提交。
  (三)评审论证。由市科技局组织形式审查、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根据两轮评议结果,提出成功揭榜单位建议。
  (四)签署合同。对拟支持的入榜项目向社会公示(针对涉密、具有敏感性的或发榜方要求不公开的可不公示、公开)。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科技局发文将联合体列入市级创新联合体名单,命名为“湖州市×××创新联合体”,按有关规定由市科技局与其签订项目合同,并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创新云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入围会议评审的须提交纸质材料,详情请留意电话短信通知。
  (二)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和组建协议,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并明确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备案文件相关内容一致。
  (三)申报项目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财务佐证材料。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需附有说服力的佐证,并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4月28日9时,截止时间为5月8日24时。形式审查补正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12日24时。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要求。
  (二)创新联合体的各单位不得同为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即与集团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不限于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等行为一致人。
  市级创新联合体在承担市级科研任务期间,不得自行解散。如有重大变更事项,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三)申报项目研究方案应当具备合理性、技术先进性、技术路线可行性,绩效目标明确且可量化、可评价。
  项目实施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月1日。
  (四)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和流程可在创新云平台查询。
  七、其他
  项目参照省、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财政资金按《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咨询电话:
  规划处:2667161      高新处:2667102
  区县科技局咨询电话:
  吴兴区:2289299
  南浔区:3021517
  南太湖新区:2389631(高新科)
  德清县:8886279(计划科)
  长兴县:6011739(规划科)、6023321(高新科)
  安吉县:5220971(计划科)
  
附件1.湖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

  附件2.2023年湖州市揭榜挂帅榜单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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